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7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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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5 03:55
在担任特岗教师期间,关于户口管理,教师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保留原籍或者迁移到工作学校所在地,甚至是工作学校的县城。在组织关系方面,党(团)组织关系应转至工作单位,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工作单位的党(团)活动,保持组织生活的连续性。
特岗教师的人事档案管理方面,一般情况下,由服务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存放和管理服务。当服务期满后,如果教师被国家机关、国有事业或企业单位正式录用或聘用,其在服务期间形成的档案和党团关系将按照相关规定转至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或者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人才服务机构继续代理。
对于其他未能被上述单位录用的特岗教师,他们的工作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将按照中组部和人事部1996年118号文件的要求,直接转回其原生源所在地的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人才服务机构,以确保这些重要文件的有序管理和后续转移。
特岗教师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