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办理流程如何走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7 00:59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13:58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呈递刑事自诉状。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
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九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在宣告第一审判决、裁定时,应当告知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判决、裁定的,有权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否提出上诉,以其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