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7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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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1 01:45
聘用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规,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以下聘用合同条款:
1. 工作岗位和期限: 受聘方将在部门从事工作。合同采取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形式,如为固定期限,自2011年3月28日至2014年3月28日,试用期为个月;无固定期限则至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2. 工作时间和薪酬: 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可因工作需要灵活调整。加班须遵循法定规定,每月不超过36小时。工资采用底薪加提成或固定工资制,具体金额为人民币1500元。
3. 劳动保护与福利: 聘方需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对职业危害作业者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受聘人有权拒绝违规指挥和举报不安全行为。
4. 社会保险: 聘方将为受聘人办理养老、工伤等保险,工伤处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其他福利待遇按公司制度执行。
5. 工作纪律: 受聘人需遵守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并服从工作调动和安排。
6. 合同变更与解除: 合同可因工作需求调整岗位,或在特定情况下提前解除。解雇条款包括严重违规、失职、刑事犯罪等情形。
7. 违约责任: 聘方和受聘人违反合同规定,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双方已明确以上条款,聘用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聘方(盖章):
受聘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日期:
日期:
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是指以招聘或聘请在职和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目的的一种合同。聘用合同是按照用人方式不同来划分,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和借调合同。聘用合同亦称聘任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聘用合同一般适用于招聘有技术业务专长的特定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