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6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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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17:22
安全保障义务法定义务在侵权行为的法律框架中占据重要地位,它要求各类经营者和提供服务的机构确保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有权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要求保障其安全,经营者有义务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这些要求(第7、18条)。
铁路法(第10、43条)规定铁路企业必须保证旅客和货物运输安全,铁路公安机关与地方公安机关共同维护铁路治安秩序,确保乘客在车站和列车内外的安全。航空法(第124、125条)对航空运输中的乘客和物品安全责任进行了详细划分,承运人需对因运输过程中的事件造成的损害负责,除非是旅客个人健康原因导致的除外。
公路法(第43条)强调县级以上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应做好公路保护工作,确保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此外,各类公共场所如宾馆、饭店、体育场馆等都需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对顾客或公众的安全保障义务有所规定。
在合同法中,第60条强调当事人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包括诚实信用原则下的通知、协助和保密。第122条指出,一方违约导致对方人身、财产权益受损时,受损方有权选择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同时,合同中的某些免除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过失财产损失的条款被视为无效(第53条)。
这些法律规定共同构成了一套完整的安全保障义务体系,确保了各类服务提供者在履行职责时必须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权益。
扩展资料
因宾馆、酒店、卡拉OK厅、银行等服务经营场所不安全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权益受侵害的案件屡屡见诸于报端。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出台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立了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明确了安全保障义务人的义务范围和责任界限。但由于个案案情的不同,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也有所不同,相应地其应承担的责任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