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资料有哪些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6 12:4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9 00:29
1. 劳动者的入职证明材料:包括《入职登记表》和《聘用书》等文件。
2. 劳动者的岗位职责证明:例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以及员工绩效考核表等。
3. 工资和工作时间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等内部规章制度。
4. 工资发放的证据:例如《工资条》和银行打卡记录等。
5. 工作时间证明:如《考勤表》和《考勤记录》等。
6. 离职相关资料:包括《离职交接表》、《辞退书》和《辞职申请》等。
如何评估劳动仲裁证据的有效性:
1. 由国家机关和其他职能部门依据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
2. 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3. 原件、原物优于复制品或复制件。
4. 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
5. 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
6. 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
7. 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8. 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9. 多个种类不同但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是诉讼还是仲裁,证据都是决定性的因素。每个案件都需要充足的证据来进行审理,只有这样,裁判才可能是公正的。在收集劳动仲裁证据时,应保留好原件,如果无法提供原件,应尽量提供原件保存处方的证据,以降低自己无法举证的不利影响,或者尝试将举证责任转移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