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4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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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9 23:29
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首先要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孩子的个人意愿,以及孩子的生活环境,拥有抚养权的一方,要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有利,要能够负担孩子的生活费,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拥有探视权。一、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的争夺怎么办?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二、孩子的抚养权法律怎么规定的?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 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法院会根据上面的条件来作出孩子抚养权的具体判决。
离婚时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要考虑孩子的年龄,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下,抚养权归女方所有,如果孩子在2~8周岁之间,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条件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孩子在8周岁以上,要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