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4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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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5 02:13
虽然我国有明文规定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但现实中使用童工的现象屡见不鲜,童工因公伤亡的事件也大量存在。那么,童工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法律对童工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招用童工发生事故,能申请工伤认定吗,是如何赔偿的?
重庆津舟律师事务所唐建林律师解答:
童工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童工工伤伤亡时,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童工的工伤治疗和赔偿等一切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童工一般能够依据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获得相应的赔偿。童工伤亡的赔偿不需工伤认定,用人单位直接予以赔偿。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主要认定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2、工伤范围。
从工伤认定的条件看,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包括童工)不具备认定为工伤的“劳动关系”条件。因此,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即使具备了在“非法用工单位”中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的“三工”条件,但由于“非法用工单位”的原因就丧失了双方存在合法劳动关系的确认,因而也就丧失了工伤认定的条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童工致伤赔偿问题或者进一步说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赔偿问题应按以下途径解决:
1、及时救治伤亡人员。
2、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非法用工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4、申诉。
唐建林律师解析:
《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是从青少年健康成长角度考虑的,不存在管理性和生效性之争,违反则为无效。
从计算赔偿损失数额上考虑,童工伤亡应选择非工伤赔偿。工伤的赔偿依照国务院的《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缴纳了保险的,则由保险机构理赔,用人单位未缴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保险理赔的标准和数额计算赔付,其数额比雇员受害赔偿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低4-6倍。童工伤亡不按劳动法律关系的工伤理赔,按一般人身损害的民事法律关系予以赔偿,将获得更大权益的法律保护。
《劳动法》第 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工伤保险条例》第63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童工伤亡的赔偿不需工伤认定,用人单位直接予以赔偿。作为受到伤害的童工方,可按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关系主张权利。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住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从事律师工作20年,法学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受人之托,忠于之事,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