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4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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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4 17:40
铁路运输的收入管理规程在第七章详细规定了会计核算的相关内容。首先,根据规程,运输收入的会计核算采用分级核算制度,确保了数据的准确性和责任明确性。
第三十二条明确指出,会计核算的基础是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并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确保每一项收入的记录真实反映了运输收入的实时动态。这意味着所有的经济交易都需要基于实际发生的事实进行记录,不能虚构或滞后。
在核收方式上,第三十三条进一步阐述,运输收入的核收采用发送核算制。具体来说,发站负责计费和收款,而发送企业则负责对这些收入进行审核。他们需要根据预先设定的会计核算科目,每月对各项收入进行详细分类,并进行汇总记账,这样可以清晰地追踪和管理收入来源。
同时,原始凭证在运输收入会计核算中扮演关键角色。任何用于核算的凭证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未经审核的凭证是不允许作为正式账目记录的依据的。这保证了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共十一章、四十八条(含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为规范铁路运输收入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以及国家颁布的有关财经法规、政策制定的,适用于中国境内的所有铁路运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