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6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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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8 06:27
2005年3月2日,定西市公安局以李某康涉嫌非法经营罪将其移送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李某康无证拉运柴油的行为,事实清楚,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遂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我没有犯罪,那么车和油就是我的合法财产。我不但要求归还我的油,还要讨回一个公道,否则,我的人生就留下污点了!”李某康激动地讲着。他决定起诉定西市公安局。2005年7月,李某康对定西市公安局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定西市公安局的扣押行为违法,同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返还油品及其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