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6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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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7 03:19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那么试用期未满就被辞退,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网友咨询:
刚进公司时公司口头上说试用期为三个月(未签订合同),现在快满两个月了,部门主管通知我不符合岗位不能胜任岗位,把我辞退,请问有没有补偿的?
北京浩天信和(长沙)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解答:
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劳动者自身存在重大错误被辞退的不能获得补偿。反之因为单位的原因辞退劳动者的,则可以获得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北京浩天信和(长沙)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解析: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用人单位由于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原有试用期不能对劳动者进行全面考察、评估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短于法定最高限额,用人单位是可以延长试用期的,但前后两个试用期的总长度不得超过法定最高期额,并且必须以正当理由在原有试用期到期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行,试用期到期或用人单位单方不得擅自延长试用期。
1.超过法定部分无效
约定的试用期超过《劳动合同法》规定时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超过法定的试用期限后仍然维系劳动关系的,将被视为已经过了试用期、进入正式劳动合同期,劳动者有权要求按照正式劳动合同期的标准获得劳动报酬,且用人单位不得按试用期的规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
2.行政处罚和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原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时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也就是说,对于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用人单位除应按照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之外,还要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转正”后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执业近二十年,已办理各类案件上千件,目前系北京浩天信和(长沙)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之一,担任湖南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信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职业理念,竭诚为信任自己的客户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