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6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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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9 19:09
很多人以为只要是在工作中受伤都可以认定工伤,其实不是,申请工伤必须是劳动关系,而生活中除了劳动关系最为常见的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不适用《劳动法》相关规定的,那么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先确定劳动关系吗?
网友咨询: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先确定劳动关系吗?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白燕律师解答:
申请工伤认定需先确定劳动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就不能存在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在申报工伤时,就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来确认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可以根据工资条,工作服,工作证等证据,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确认劳动关系。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如果劳动者的伤情需要做伤残等级鉴定的,就可以在病情稳定后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然后再根据伤残等级申请工伤赔偿。
如果,伤者的伤情不需要做伤残等级鉴定,那么伤者就可以在出院后申请医疗费报销。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白燕律师解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公司法务及争议解决资深律师。擅长企业风险管理与控制、投资与并购以及公司各类争议的解决,对公司债权有着相当丰富的催收经验。担任数十家包括大型国企、私企、上市公司和政府法律顾问,处理重大纠纷案件近百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