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6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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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6 12:34
甲方(出租方)与乙方(承租方)就厂房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 指定厂房 出租,地上附着物包括 具体列举,租赁物详细情况见附件租赁物清单,作为交付和交接依据。租赁期间为自 起始日期 至 结束日期,乙方需提前30日申请续租。
二、年租金为 每年金额,需于每年的 支付月份 交付至甲方账户。首年租金需在 支付日期 付清,协议生效后甲方将在 指定天数 内交付租赁物。
三、乙方不得私自转租,若提前退租需提前两个月通知,否则损失自负。乙方须遵守法律,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否则协议终止。
四、租赁期间,乙方需保持厂房设施完好,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改造设施需征得甲方同意,期满后处理方式为 具体说明。
五、政策调整或规划导致甲方需提前收回厂房,乙方需按实际使用时间支付租金。未经协商,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六、租赁物存在抵押情况,甲方保证乙方正常使用。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经营,甲方需退还相应租金。水电费、社会公共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因不可抗力导致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索赔。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订日期为 具体日期。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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