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6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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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09:40
一旦犯罪嫌疑人犯下了数罪的时候,*机关是需要进行抓捕的,但是为了保证能够对其犯罪行为进行处罚,就会有追诉时效,而每个罪名都是单独来计算追诉的,那么嫌疑人同时犯数罪的,怎么计算追诉时效?
网友咨询:
嫌疑人同时犯数罪的,怎么计算追诉时效?
广西君慎律师事务所李炳荣律师解答:
追诉是指针对一个罪名的追诉。根据罪行时间的长短追诉时效有5年 、10年 、15年、20年和最高人民*核准延长的。所以,每个罪名都需要单独计算追诉时效期限。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广西君慎律师事务所李炳荣律师解析:
我国暂缓起诉的条件是,无论新犯罪的性质和刑罚的轻重,被追诉人在被追诉期间是否再次犯罪。根据刑法的这一规定,暂缓起诉时效后,时效开始的时间为“犯罪后之日”。所谓犯罪后之日,即犯罪成立后之日。
1、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双方当事人的民事纠纷要提起诉讼,有诉讼时效。在刑事案件中,有起诉的*。第一次犯罪尚未经过追诉期限,第二次犯罪已经发生的,从犯罪发生之日起计算第一次犯罪的追诉期限。然后,这取决于这两种犯罪中哪一种有较长的起诉期。
2、在追诉期限内又犯其他罪的,第一次犯罪的追诉期限,从以后犯罪之日起计算。由连续犯组成的若干罪行之间必须保持连续性。这是构成连续犯罪的主观要件客观要素相互统一,形成综合的构成标准。我们认为连续性鉴定了大量的犯罪之间,是否应该坚持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刑法基本原则,以反映故意犯罪和犯罪行为特征的对立统一连续的意图和主导的连续性犯罪作为标准,基于连续几个意图控制相同的犯罪故意,在一段时间内几个足以分开连续执行同一性质危险行为构成犯罪的,在几个犯罪之间存在连续性。
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学专业,执业十余年,成功办理了大量的刑事及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