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审查批捕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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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6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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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8 09:14
*审查批捕时,首先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 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
一、*审查批捕流程是什么?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八十九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2、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批捕的规定:
1、第九十条 *机关对人民*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提请复核。上级人民*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和*机关执行。
2、第九十一条 *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3、第九十二条 人民*、人民*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机关对于经人民*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需要明确的是,逮捕程序虽然是由*机关执行的,但批捕*机关逮捕的命令是由检察机关作出的。检察机关根据*机关提交的相关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可以作出是否批捕逮捕的命令,如果检察机关认为犯罪事实不能认定或者犯罪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机机关进行补充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