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长诈骗,相关企业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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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6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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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07:26
近日,小学校长涉嫌诈骗超5000万的消息引发关注。童敏凭借合江天立学校小学段校长的身份,对外宣称可入股天立幼儿园、天立培训学校或天立后勤配送公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涉嫌诈骗学生家长、亲朋好友等人5000余万元。童敏目前已畏罪自杀身亡,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已就其涉嫌诈骗一事立案侦查。
受害人表示天立教育内部管理失职,也未及时处理童敏事件,间接纵容并导致更多人受骗和财产损失,天立教育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那么天立教育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案涉天立教育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从目前的证据看案涉公司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根据目前已披露的案件信息,并无相关证据证明案涉公司与童某存在共同故意犯罪的行为,其不属于童某涉嫌合同诈骗案的共犯,不应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