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6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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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9 18:42
犯罪记录封存是指公安机关将犯罪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目的在于犯罪人能够以普通人的身份在社会上重新开展生活,该制度针对的是犯轻罪的未成年人,其刑罚较轻,年龄较小,未来的生活还有很多可能,因此设立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希望未成年人能够改过自新,重新生活,那么适用犯罪记录封存规则,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网友咨询:
我17岁因抢劫被抓了,在里面呆了一个月被取保,后来也没判刑,大学念完了,我在网上查说未成年犯罪能办封存,请问我这个情况可以么?是不是以后公司都不会查出18岁之前的犯罪记录?
吉林朗业律师事务所张卓超律师解答: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指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一般单位不得查询,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应明确以下几点。
1.犯罪记录系封存,并非消灭。刑诉法采纳了“犯罪记录封存”的观点,即不完全消灭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技术性操作严格限制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被查阅。
2.犯罪记录封存依职权主动启动,而非依申请启动。封存的职责是“法定”而非“酌定”。负有封存职责的相应办案机关,必须依法封存,无需未成年人申请封存。
3.封存有例外,但需严格把握,而不能随意解除封存
4.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对接问题亟待解决。如我国公务员法等法律规定,有犯罪前科的人员不得或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公务员、检察官、法官、律师、教师等职业,但相关法律、如检察官法、法官法、律师法等并无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张卓超律师解析:
犯罪记录封存效力: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效力是该制度得以实现的关键,具体如下:
1.犯罪记录限制查询。犯罪记录封存并不是将犯罪记录在司法档案的记述载体上简单地予以消灭,而是在适用记录封存制度的情况下,对于符合封存条件的犯罪记录,在被查询时给予否定性回答,即应具体答复为“无犯罪记录”。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况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披露未成年人曾经的犯罪记录。
2.前科报告义务免除。有关犯罪记录的档案材料,只能保存在司法机关,本人有拒绝向任何部门、个人陈述的权利,在填写各种表格时,不再填写“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字样。犯罪记录封存的人和普通人一样依法平等地享有各种权利,免除在求学、就业等阶段因曾有犯罪记录而遭受歧视。
3.刑事法律后果不变。犯罪行为引起的刑法上的不利后果并不因犯罪记录封存而消灭,犯罪记录封存并未将行为人在法律上被视为从未犯过罪的人。
4.封存效力持续原则。主要是指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封存不因任何原因而终结,有关部门在查询之后,对于原有犯罪记录仍保持封存状态,查询后了解相关情况的单位同时具有了保密的义务。
张卓超律师2009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学位。吉林广播电台“法律直通车”律师专家团成员。自2010年执业以来,以思维缜密,勤奋高效的办案风格深受委托人的信赖。给我信任,还您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