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2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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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6 04:23
N南宁市公安局的历史沿革1949年12月4日,随着南宁的解放,5日成立了南宁市临时治安委员会,随后22日成立了南宁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原临时治安委员会被撤销。军事管制期间,国民党南宁警察局及其下属机构被军政接管,包括秘书室、行政科等十个部门和五个分局以及十个分驻所,共有609名员警。
1950年1月29日,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成立,由覃应机任局长,设有治安、侦察、审讯、户籍等科室及总务、秘书室,下属分局和派出所也随之设立。1950年6月和11月,机构有所调整,直至1951年4月撤销部分分局。1955年8月,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改称南宁市公安局,1958年至1965年间,分局和派出所的设置有所变动和复设。
然而,1966年至1968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公安局陷入混乱状态,直到1970年撤销了一些分局。1973年,军事管制结束,公安局体制逐渐恢复正常。1983年,随着邕宁、武鸣两县划归南宁管辖,县公安局也归属市公安局领导。
自1950年1月至1995年,多位局长曾任职于市公安局,具体名单见相关资料。郊区和城区的公安分局也在这个时期逐步设立,如郊区公安分局成立于1973年,负责向阳、那洪等区域的治安。邕宁和武鸣两县的公安局则在1949年成立,1984年并入南宁市公安局体系。
南宁市公安局是主管本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