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和拐卖妇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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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6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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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28 02:36
拐卖儿童和拐卖妇女的法律规定是以贩卖儿童和妇女为目的将儿童或者是妇女骗离原来生活场所,将会被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拐卖儿童和拐卖妇女的认定是比较复杂的,现实生活当中很多情况下都是律师和公诉机关会关于罪名认定展开激烈的辩论,所以在这里将具体认定也给大家介绍了。
一、拐卖儿童和拐卖妇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拐卖儿童和拐卖妇女的法律规定是以贩卖儿童和妇女为目的将儿童或者是妇女骗离原来生活场所,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犯罪的认定
(一) 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拐卖儿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认定首要分子是指在拐卖儿童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需要指出,在一起案件中,首要分子既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几个。凡符合法定特征的,都要认定为首要分子。根据本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
(二) 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
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认定拐卖儿童3人以上既可以是一次拐卖儿童3人以上,也包括多次拐卖儿童3人以上;行为人既可以是实施拐骗等6种行为之一而对象为3人以上,也可以是两种以上行为而对象总计为3人以上,如拐骗1人,中转过另外2人。
(三) 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采用偷盗的方式使婴儿脱离其监护人的监护,有时候公安部门打拐时解救被拐卖儿童,因为婴儿没有认知能力,没有办法找到婴儿亲生父母,给被拐卖者造成终生遗憾。
(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认定这是指在拐卖过程中,行为人为制止被拐卖人或其亲属的反抗而实施捆绑、殴打行为,或者被拐卖人及其亲属因犯罪分子的拐卖行为、拐卖中的殴打、侮辱、虐待、强迫卖淫、奸淫等行为而在精神上遭受打击,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情况,包括引起自杀在内。
(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境外”是指我国国境以外的国家和地区,以及回归之前的台、港、澳地区,香港、澳门已经回归中国,因此不包括在“境外”之中。
子女被拐卖,导致的是一个家庭的苦苦寻找、日夜牵挂,绝大多数受害家庭因其成员失踪导致亲属早亡、家财散尽、心理和生理上生不如死。因此,我国刑法对拐卖儿童行为的处罚力度非常大,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尽早委托刑事法律师显得尤为重要。
无论是子女被拐卖还是妇女被拐卖,对他人的侵害程度是非常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几个家庭的破碎,所以拐卖儿童还是拐卖妇女都会要进行严厉的处罚,而这种处罚表现在刑事法律当中就是要求坐牢。当然具体情况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也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