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21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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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1 14:40
在现实社会中,行政处罚中从轻处罚的行为,指对行为人进行处罚从轻减少本身的量刑标准等行为。那么,刑法中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和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有什么?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一、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需负什么责任?
1、故意毁坏他人财产的,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还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毁坏的财产数额较大的,可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民事赔偿责任:毁坏他人财产的,侵权人需要按财物的市场价格或者鉴定价格赔偿财产所有人的损失。
3、行政责任: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可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
4、刑事责任: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5000元以上)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判处刑罚。
二、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符合什么条件?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同时,犯罪目的只是毁坏公私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也是本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罪的本质区别。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本罪;
2、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所采用的方式主要是毁灭和损坏。如果用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毁坏公私财物,而且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则应以放火罪、爆炸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侵犯对象是各种公私财物。但是破坏某些特定的公私财物,则不能以毁坏公私财物罪论处;
4、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在从轻处罚中分为了应当从轻处罚与可以从轻处罚两种情况,若属于前一种情况,则法官在量刑处罚的时候必然就要考虑到对应的情节。但要是后一种情况的话,那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就比较大了,既可以从轻处罚当然也可以不从轻处罚。而要是属于醉酒的人犯罪,那肯定是不能被从轻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