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未实缴股权转让需要缴税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6 02:27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6 14:33
关于认缴制未实缴的股权转让是否须缴税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以下两个关键因素:
印花税以及个人所得税。
首先来看印花税的问题,根据我国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于2022年颁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中的第22条规定,施行转让股权行为的印花税计算基数,应依照产权转移书据中所明确列出的金额(这里不包含认缴后虽已认定但尚未实际投入资金部分的资产权益)来予以确定。
所以,若以零价进行认缴且尚未实缴的股权转让交易,并且所有的出资责任都由受让方可承担,从本质上说,这实际上是对出资的权利的转让,所以并不在印花税的征税范畴内,也无需征收印花税。
然而,转让股权与未及时出资并非等同,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未实缴的股东转让股权,并不表示无需交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14年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中指出,个人转让股权的时候,其应纳税所得额应当从股权转让收益中扣除原始股份价值和合理成本费用之后的剩余款项来计算;若是以现金形式投资取得该股权,则其原始价值应当按实际支付给股权持有人的价格以及与其获得股权直接关联的合理税务费用的总和来确认。
由于实际尚未出资,除非存在特殊状况,否则在进行股权转让时,该股权的原始价值应为零元。
但是,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若被明显判断为过少且缺乏正当原因的话,那么主管税务机构有权通过核算股权转让收入的方式进行评估。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未实缴的股权转让案子来说,如果是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之间进行股权转让的话,是可以以“零元”的价格进行股权的转让或者无偿转让的,其被视为拥有正当理由,因此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