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2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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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6 12:42
未造成伤亡的酒后高空抛物行为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酒后无意的情况下,造成高空抛物的,并且没有致使人员伤亡,但是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进行处罚。一、未造成伤亡的酒后高空抛物什么罪刑?
未造成伤亡的酒后高空抛物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对于故意高空抛物者,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同时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的规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规定处罚。
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
二、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有哪些?
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特点:
1.因高楼中抛掷和坠落的物致人损害: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
2.物品是从高楼中抛掷或坠落而导致他人损害。
3.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
4.归责原则上的特殊性:主要采取公平责任原则,例外情况下采取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三、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
1.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免责;
2.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其他人免责。
抛掷物致人损害案件中,有可能成为加害人的当事人需要证明以下事项就可以免责:
①发生损害时,自己并不在建筑物中;
②证明自己根本没有占有造成损害发生之物;
③证明自己所处的位置客观上不具有造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可能性。
高空抛物行为是一种十分不文明的行为,高空抛物行为不仅会对公共环境造成影响,更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危害他人的生命健康,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对高空抛物行为人的实施目的造成后果等多种因素进行评定,对于行为恶劣,造成十分严重后果,行为的当事人应当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