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21 19:4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5 21:36
我觉得你在公司安排的时间内做,他安排你的事情,结果受伤了的话肯定是算工伤的,这个就需要你公司和工商鉴定部门做积极的协调。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5 21:44
应该是工伤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5 21:4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故意犯罪;(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综上分析您这个是算工伤的,可以做一个工伤鉴定。也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至于能不能评级,是机构根据您的伤残具体情况评估的,没有办法给到您确切的回答呢。您看老板有没有买社保,没有买社保,就去找老板闹,员工社保是强制性的了,如果老板不管建议您走法律程序,也是稳赢的呢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5 21:35
这是符合工伤构成要件的,即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造成的伤害,你虽然核酸检测不是你岗位的相关工作,但这是公司安排的,这就等同于你从事的是岗位工作,因此,你受的伤害属于工伤。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5 21:39
怎么可能在安排核酸检测时手筋会断,开玩笑吧,是你听说核酸检测心中有鬼,工作中忽视安全受的伤吧,虽说在工作中受伤算工伤,但你自己也得负百分之二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