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结果送达时申请人不服处理结果而未签字的行政复议决定是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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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3 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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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31 20:32
一般来说是生效的。
因为,《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在送达过程中,如果行政相对人不签字接收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主体会采取一些法定措施,即使相对人未签字,也视为送达,从而产生法律效力。
关于行政复议的送达,《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执行。”而民事诉讼法对于受送达人拒绝签字接收,规定了法定的处理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