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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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3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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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20 01:38
如果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要求用人单位对其进行一定的金额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不存在对员工进行相关的赔偿。如果已经对员工提出相关的赔偿的话,员工认为其补偿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话,那么也可以直接进行诉讼。
一、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首先用人单位在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是因为员工违反了自己公司的相关规定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开除员工,并且不需要支付相关的赔偿,但是如果员工没有犯任何错误而对其进行解除合同的话,是必须要对其进行一定的劳动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