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3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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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2 16:26
问:我朋友骑在小电瓶车上代我在盖州街过人行横道,在斑马线上被出租车撞了,交警说电瓶车本身超出20公里属于机动车吗按照机动车算的话我朋友属于无证驾驶拘留十五天如果有汽车驾驶证属于准驾驾车型不符,扣除12分。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交通事故一方没有驾驶证行驶证,事故责任划分原则如下:
一、根据交通法规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因此,除规定肇事逃逸负全责外,无证、无牌、酒驾、醉驾行为本身并不必然导致事故,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只按无证无牌等处罚,不作为责任判定的依据。就算是逃逸,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也可以减轻责任。
二、事故一方无行驶证驾驶证,交警可以根据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其中无证驾驶可处200-2000元罚款,可并处15天以下拘留;无行驶证可处200元罚款,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无保险可处交强险保费2倍罚款;事故赔偿由驾驶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