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3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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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5 21:59
有一个词叫“由爱生恨”就说明爱一个到极点是会转变成恨的,但是由爱生恨需要条件,下面是我的看法。
?爱与恨是什么?
?爱与恨都可被定义为一种“动机”。和喜欢、讨厌的情感不一样,动机是更加持久且稳定的。喜欢、讨厌的情感往往是被对方身上的某一个特征即刻触发的,相较更为短暂和波动。
?我们会因为对方本身的特质就产生爱,比如因为对方美丽、有趣、智慧等。但我们却不会仅仅因为对方的特质就产生“恨”的动机。我们只有在“主观认为他伤害了自己”之后,才会将 他视作一个自己的威胁物。人会因爱生恨,一般来说是因为在自己的观念中对方伤害到了我们自身。
?人为什么会因爱生根?
?在亲密关系中,我们在爱中完全敞开了自己,给予了对方能够伤害自己的可能性。这样的敞开基于一种信任,相信对方不会滥用这份权力。但在不尊重、不平等的关系中,一方往往就是抓住了对方的这一点,从而实施故意的利用、操纵、欺骗和剥削。
?一种是公开的,比如出轨,以不正当手段伤害我们,诋毁我们等等。另一种是隐秘的,比如对方也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也没有实际意义上的伤害到你,只是感情上不喜欢你不回应你,这个时候出于我们自我情感的需求付出而得不到满足的话,我们会恨这个人,这个观念有点像我们平时说的道德绑架,不仅自己受累,有些极端的人甚至会伤害他人。
?什么样的情况下,人们更容易因爱生恨?
?情感付出的不对等
?有些人觉得,别人对我好,是他的自由选择,与我无关。这是一种对于现实的过度简化。因为只要在互动中一一哪怕只是接受,就都会给对方传递信号,是一种关系的开展。
?如果接受付出的一方,单单享受他人的付出,却从来不置可否。那么这种行为,可能只是在利用暧昧来获得他人的付出。这可能是一种不公平的、掠夺的关系。不互惠的关系,维系的同时就是一种伤害。这种关系被认为很容易使处于弱势的一方最终产生“恨”的动机。
?扭曲的人格特征
?有一些人会把他人的爱视作是一种自己价值的肯定和成功。因此一旦在自己的心意不被回应或认可的时候,便将其引申为一种生活对于自己的敌意一一因而想要与之对抗。
?不管是将爱视为占有,还是自我价值指标,都是非常以自我为中心的。他们会不断的向外界寻求关注和肯定,来让自己感觉良好。他们将自己的需求摆在最重要的位置,因此把他人视作“因为满足自己需要”而存在。
?被伤害的一方:错误认知造成的"遗弃暴怒”
?也有时,恨的发生是由被伤害者本人造成的。比如他们可能对爱本身存在误解。当人们将自己的爱慕对象或者恋人视作自己的占有物时,在失去的时候会感到被剥夺了理所应得的东西,从而感到一种“遗弃暴怒”。
?如何平衡“因爱生恨”?
?允许恨发生,给与自己短暂的过渡期
有的人会因为自己产生的恨而自责,认为自己小家子气、不合道德甚至恶毒。但其实“恨”更像是一种受到伤害的保护机制。在“恨”中,人们慢慢愈合一找回力量一最终不再需要来自“恨”的“保护”。此时,人们需要将爱的能量重新投注在自己身上,而不是过去和他人身上。
?在原谅和放下中获得掌控的力量
如果最终如果能够放下和原谅,人们能够获得一种比“恨”更强大的力量。这份力量意味着你已不再束缚于两人的关系当中,而是站在比对方更高的层面上赋予了对方“被原谅”的机会。从其他社交关系中获得爱和安全感,必要时寻求专业帮助。事实上,家人朋友甚至新的人际关系,都能够为我们带来需要的爱和安全感。当然,心理咨询师也能够为我们提供需要的情感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