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3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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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9 22:59
看到老人摔倒,扶还是不扶,是一个非常具有争议性的话题,扶害怕被讹,不扶又担心遭受良心上的谴责。去年6月份,浙江嘉兴南湖某小区道路边,一位卖菜老人晕倒,小区保安看到后打了120,并将老人送到了医院,结果反被告上法庭索赔。日前,浙江嘉兴南湖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判决,法院驳回了死者家属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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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天,年过七旬王老太提着两大袋玉米来到南湖某小区外的道路上,一边走动一边向路边的居民售卖。小区保安叶某像往常一样在小区内巡逻,看到有在小区外摆摊买菜,也会对其进行劝退。

当天傍晚时分,王老太突然跌坐在路边,居民发现后把她扶到了马路上休息,没多久王老太便晕倒了。保安发现大家围堵在小区门口,挤进人群一看,发现王老太已经口吐白沫,感觉情况危急,便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王老太的丈夫听到妻子晕倒的消息后也赶了过来,救护车到达后, 保安叶某便和他一起将王老太送到了医院。
经医生诊断,王老太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入院后老人一直处于昏迷状,治疗了10多天也未见起色,后来在家属的一致同意下老人办理了出院手续,出院当天老人便去世了。

事后,王老太的家属将保安叶某和物业公司起诉到了法院,家属认为,保安巡逻时曾经驱逐过老人,陪同去医院也是群众要求的,与老人的死亡有直接关系,要求保安和物业赔偿医药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49万余元。
但小区保安认为,他所在的小区住户有8000多人,人流量极大,小区外的主道路路面狭窄,如果有人在外面摆摊卖菜容易造成拥堵,所以物业要求他们对小区内卖菜的行为进行劝阻,自己劝阻老人也是出于工作职责。

另外,发现老人晕倒后,他第一时间拨打了120,并且陪同家属将其送到医院,属于做好人好事。且王老太已经年过7旬,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当天却提着两大袋玉米到小区外售卖,这本身已经超过了她身体的承受范围。老人死亡是因为突发脑溢血,属于自身疾病导致的死亡,与自己无关,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
南湖区法院调查了小区附近监控,发现老人在小区门口售卖玉米时,保安没有与其进行过接触,不存在暴力驱赶的情形。 根据医院病历资料,老人系晕倒后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系基础性疾病引发脑溢血后,病情进一步发展的结果。

经综合审理,法院认为保安与物业对于王老太病亡的后果依法不承担责任,故驳回家属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