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 农民工伤到中指前半截,无名指前节该如何赔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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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3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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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3 15:06
属于劳动关系时,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即伤残),最终根据工伤待遇。九级工伤待遇,可参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属于雇佣关系时,则受伤属于人身损害,只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的规定,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工伤待遇可通过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等享受,产生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而人身损害赔偿,则可以通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