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指导意见试点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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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3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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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2 11:03
四川省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的试行措施,旨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优化供需关系。《指导意见》基于国家电监会和发改委的暂行办法,以及四川电力供需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系列指导原则和操作规程。
首先,直购电试点的指导思想强调遵循电力发展规律,通过公平开放的电网,实现供需双方直接交易,促进电力市场形成,同时利用四川丰富的水电资源,支持符合政策、竞争力强的企业,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基本原则包括规范有序、引入竞争、公平开放电网、确保电网安全、扶持优势企业以及合理配置资源等。
参与直购电试点的电力用户需具备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电稳定,且直购电量仅限自用。发电企业则要求有法人资格,能够并入电网运行,且需服从调度,保障电网稳定。
直购电的实施由省经委等多部门协同进行,涉及用户申报、审核、供电方式、监管等环节。电力用户需通过公共电网或经安全校验的自备线路接收电力,并纳入调度计划。成都电监办负责监管试点执行情况,确保公平、有效。
总的来说,四川省的这一试点旨在通过直接购电,提升电力市场效率,促进能源结构优化,同时保护各方利益,确保电网安全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