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人员怎样办理退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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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1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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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1 02:47
根据户籍管理条例规定,常住户口的居民发生死亡,其户籍应在当事人死亡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户口的手续。若因故不能如期办理的,可与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迟缓办理。
死亡人员的社保退费事宜,你可赁你父亲的死亡证、身份证及社保证到所在地(交费地)办理领取安葬、抚恤金及退保手续。听说也是的规定期限的。你最好还是咨询有关部门才安心的。
被保险人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能否继承?
答:被保险人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可以继承。退休前死亡的,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帐户全部本息;退休后死亡的,其继承额为死亡时个人帐户余额的全部。
参加统筹的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家属如何处理其社会养老保险问题?
答: = 1 \* GB2 ⑴应在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的7日内由亲属或通过死者单位向负责支付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
= 2 \* GB2 ⑵凭死亡证明、火葬证明及供养对象证明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死亡待遇,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有关材料后,应及时办理支付死亡待遇手续,同时终止死亡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