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英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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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2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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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6 05:56
宋英,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法学博士,担任副教授一职,其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国际公法、国际环境法和欧洲联盟法。他的学术成果丰硕,其中包括译著《欧洲联盟法概论》以及其他一系列深度论文。
在刑事诉讼法方面,他发表了关于再修改的思考[01],探讨了取保候审适用中的问题与对策[15],对日本刑事诉讼制度的最新改革进行了详尽的评析[474, 492]。他强调了宽严相济的原则在刑事诉讼全过程中的重要性[619],并关注程序法定原则与刑事诉讼法的修改[462],探讨了哪些方面需要进行完善[408]。他还深入研究了任何人不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及其程序保障[418],并比较了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国家检察机关的异同[403]。
宋英还关注日本刑诉法及司法实务的问题[595],讨论了合理诉讼构造与我国刑事程序的完善[575],强调了刑事审前程序与司法公正的关系[715]。他评介了证据裁判原则[452],并以刘涌案件为例,探讨了公开裁判理由的必要性[664]。此外,他还比较了直接、言词原则与传闻证据规则[487],并关注刑事审前程序中辩护律师的权利保障[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