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22 13:32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4 08:40
这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每个人的看法都有自己辩解!而在我认为,法学教授的贡献较大些,他的一生可以为社会教育出许许多多在法律界的各方面的人才和精英,律师只是这其中一员而已!而且律师也有好坏之分的,好的可以给社会做出贡献,坏的却是给社会。。。。。。唉!。。。。。。。。。。 我就说吗!看法永远是看法,虽然理论要靠实践来证实,但是没有理论就没有实践的啊,如果没有实践,理论还是可以用推想的,只不过没有压迫性的说服力!所以我想我的观点要改正!理论和实践并存才是最重要的,两者好如鱼和水,谁也离不开谁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4 08:40
楼上的回答有一定道理,但不全面哈!~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4 08:38
共同贡献共同作用于法治进步,作用大小的区分的意义并不大。没有律师的实践协助,理论的研究如无源之水,没有教授理论的升华,律师实践的作用也难以提升。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4 08:36
教授,律师是捣屎棍子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4 08:35
法学教授,主要是在理论上的贡献。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4 08:39
这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每个人的看法都有自己辩解!而在我认为,法学教授的贡献较大些,他的一生可以为社会教育出许许多多在法律界的各方面的人才和精英,律师只是这其中一员而已!而且律师也有好坏之分的,好的可以给社会做出贡献,坏的却是给社会。。。。。。唉!。。。。。。。。。。 我就说吗!看法永远是看法,虽然理论要靠实践来证实,但是没有理论就没有实践的啊,如果没有实践,理论还是可以用推想的,只不过没有压迫性的说服力!所以我想我的观点要改正!理论和实践并存才是最重要的,两者好如鱼和水,谁也离不开谁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4 08:41
共同贡献共同作用于法治进步,作用大小的区分的意义并不大。没有律师的实践协助,理论的研究如无源之水,没有教授理论的升华,律师实践的作用也难以提升。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4 08:42
楼上的回答有一定道理,但不全面哈!~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4 08:41
教授,律师是捣屎棍子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4 08:37
法学教授,主要是在理论上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