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22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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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8 21:36
有了孩子但没结婚证的情况下,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取得结婚证后才获得合法的夫妻关系,没有取得结婚证的情况下,即使已经生育了子女的也没有合法的夫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有了孩子但没结婚证受法律保护吗?
双方的同居关系建立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没有办理结婚证,构成国家规定的事实婚姻,国家承认你们为夫妻关系。实施后,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补办登记后,则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属于非法同居关系,相互间没有法定权力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婚姻以登记为准,没有登记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非婚生孩子与婚生孩子一样,受法律保护。
二、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需要明确的是,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所生育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虽然不能正常的办理落户,但在交纳社会抚养费后,是可以办理落户手续的,另外,非婚生子女与正常的子女一样享受公民权益,具体情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8 21:36
有了孩子但没结婚证的情况下,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取得结婚证后才获得合法的夫妻关系,没有取得结婚证的情况下,即使已经生育了子女的也没有合法的夫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有了孩子但没结婚证受法律保护吗?
双方的同居关系建立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没有办理结婚证,构成国家规定的事实婚姻,国家承认你们为夫妻关系。实施后,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补办登记后,则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属于非法同居关系,相互间没有法定权力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婚姻以登记为准,没有登记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非婚生孩子与婚生孩子一样,受法律保护。
二、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需要明确的是,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所生育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虽然不能正常的办理落户,但在交纳社会抚养费后,是可以办理落户手续的,另外,非婚生子女与正常的子女一样享受公民权益,具体情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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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孩子但没结婚证的情况下,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取得结婚证后才获得合法的夫妻关系,没有取得结婚证的情况下,即使已经生育了子女的也没有合法的夫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有了孩子但没结婚证受法律保护吗?
双方的同居关系建立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没有办理结婚证,构成国家规定的事实婚姻,国家承认你们为夫妻关系。实施后,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补办登记后,则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属于非法同居关系,相互间没有法定权力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婚姻以登记为准,没有登记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非婚生孩子与婚生孩子一样,受法律保护。
二、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需要明确的是,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所生育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虽然不能正常的办理落户,但在交纳社会抚养费后,是可以办理落户手续的,另外,非婚生子女与正常的子女一样享受公民权益,具体情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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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孩子但没结婚证的情况下,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取得结婚证后才获得合法的夫妻关系,没有取得结婚证的情况下,即使已经生育了子女的也没有合法的夫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有了孩子但没结婚证受法律保护吗?
双方的同居关系建立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没有办理结婚证,构成国家规定的事实婚姻,国家承认你们为夫妻关系。实施后,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补办登记后,则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属于非法同居关系,相互间没有法定权力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婚姻以登记为准,没有登记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非婚生孩子与婚生孩子一样,受法律保护。
二、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需要明确的是,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所生育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虽然不能正常的办理落户,但在交纳社会抚养费后,是可以办理落户手续的,另外,非婚生子女与正常的子女一样享受公民权益,具体情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8 21:37
有了孩子但没结婚证的情况下,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取得结婚证后才获得合法的夫妻关系,没有取得结婚证的情况下,即使已经生育了子女的也没有合法的夫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有了孩子但没结婚证受法律保护吗?
双方的同居关系建立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没有办理结婚证,构成国家规定的事实婚姻,国家承认你们为夫妻关系。实施后,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补办登记后,则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属于非法同居关系,相互间没有法定权力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婚姻以登记为准,没有登记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非婚生孩子与婚生孩子一样,受法律保护。
二、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需要明确的是,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所生育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虽然不能正常的办理落户,但在交纳社会抚养费后,是可以办理落户手续的,另外,非婚生子女与正常的子女一样享受公民权益,具体情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