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04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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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1 09:21
帮助犯是不可以构成间接正犯的。因为帮助犯它是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一种,而间接正犯它就不算是共同犯罪,他只是说嫌疑人利用了未成年人或者是精神病人去教唆进行犯罪,但是由于他们不存在着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所以就只能够构成间接正犯。一、帮助犯可以构成间接正犯吗?
帮助犯不可以构成间接正犯。帮助正犯的,才能成立帮助犯。反之,如果帮助帮助犯的,则是无罪的。理由在于:根据共犯从属性理论,正犯是直接对最终结果具有原因力的行为,帮助犯和教唆犯则是借助于正犯为最终结果提供原因力的行为。
通俗的说,帮助犯与最终结果之间,是借助于正犯这个桥梁来实现的。据此,只有帮助正犯,进而通过正犯为最终结果提供原因力的行为,才是帮助犯。反之,如果为帮助犯提供帮助,由于没有为正犯的结果提供直接的原因力,所以无罪。
间接正犯的被利用者,包括不知情、没有理解能力、没有选择余地三种情形。不满14周岁,只是没有理解能力这一种情形的具体表现方式之一。
二、对于帮助犯应该怎样处罚?
对于帮助犯,应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就以从犯论处;如果被胁迫实施帮助行为,并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则应以胁从犯论处。这种从犯的犯罪行为通常表现为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标、查看犯罪地点、排除犯罪障碍以及事前通谋答应事后隐匿罪犯、消灭罪迹、窝藏赃物来帮助实施犯罪等情况。
三、怎样才能够认定为间接正犯?
利用无责任能力或者部分责任能力者实施犯罪的,可能成立间接正犯。其中,利用精神病人实施犯罪的,被利用者绝对属于被控制的人,利用者成立间接正犯。但利用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或者*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实施犯罪的,根据共犯从属性说中的*从属性原理,正犯不需要具有有责性,教唆犯也能够成立,所以,利用者可能成立教唆犯,也可能成立间接正犯。一般来说,利用者强制、操纵、说服、支配欠缺责任能力者犯罪的,被利用者对于犯罪没有添加自己的理解,没有自己的意志,受利用者的决定性影响,利用者将他人作为工具实现自己的犯罪,其就是间接正犯。
如果是间接正犯,那么肯定不算是共同犯罪,如果是提到帮助犯,那么肯定算是共同犯罪,所以帮助犯是不可能构成间接正犯的,如果是在间接正犯中嫌疑人他利用了不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去进行犯罪,这种情况下就是构成的间接正犯,而不算是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