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交通事故逃逸尚不构成犯罪扣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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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7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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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1 03:53
将被扣除12分。
一、交通事故逃逸行为的界定
交通事故逃逸行为是指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离现场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也严重损害了其他当事人的权益,甚至可能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二、逃逸行为的法律后果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这意味着,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不仅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还将导致驾驶证被扣除大量分数,严重影响驾驶人的驾驶资格。
此外,逃逸行为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逃逸行为的法律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三、加强交通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逃逸行为
为了预防交通事故逃逸行为的发生,我们应该加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在道路上行驶时保持安全距离,注意观察路况,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同时,如果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积极协助处理事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
造成交通事故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将被扣除12分,这是为了严惩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我们应该加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预防交通事故逃逸行为的发生。同时,如果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积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护现场,协助处理事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