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逃跑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07 05:32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1 12:19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务人失踪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还款。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务人失踪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