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07 07:0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1 21:53
结婚本来应该是一件开心的事情,同时也是一件严肃郑重的事,这关系到两个家庭的幸福,也关系到下一代的幸福。但是,有的人结婚的时候并不知道对象有精神病史或者精神病。那么婚前隐瞒精神病算骗婚吗,怎样算是骗婚?
网友咨询:
婚前隐瞒精神病算骗婚吗,怎样算是骗婚?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解答:
婚前隐瞒精神病不是骗婚,一般的解决办法就是起诉离婚。如果觉得对方在骗婚,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专业的司法机关来判定处理。
法律上的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一般是按诈骗罪处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解析:
属于骗婚的行为:
第一,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
第二,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事实,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为人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和支配。
第三,从骗取的财产的所有权上看,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第四,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于洪,二级律师,1962 年出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1987 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 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中国法学会会员,辽宁省法学会会员,现任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并担任辽宁省朝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辽宁省律师协会理事,凌源市第四届、五届政协委员,凌源市第六届人大代表,凌源市人大内司委委员,朝阳市第十一届政协常委。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建筑工程,经济纠纷,征地拆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1 21:46
结婚本来应该是一件开心的事情,同时也是一件严肃郑重的事,这关系到两个家庭的幸福,也关系到下一代的幸福。但是,有的人结婚的时候并不知道对象有精神病史或者精神病。那么婚前隐瞒精神病算骗婚吗,怎样算是骗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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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隐瞒精神病算骗婚吗,怎样算是骗婚?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解答:
婚前隐瞒精神病不是骗婚,一般的解决办法就是起诉离婚。如果觉得对方在骗婚,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专业的司法机关来判定处理。
法律上的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一般是按诈骗罪处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解析:
属于骗婚的行为:
第一,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
第二,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事实,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为人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和支配。
第三,从骗取的财产的所有权上看,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第四,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于洪,二级律师,1962 年出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1987 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 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中国法学会会员,辽宁省法学会会员,现任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并担任辽宁省朝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辽宁省律师协会理事,凌源市第四届、五届政协委员,凌源市第六届人大代表,凌源市人大内司委委员,朝阳市第十一届政协常委。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建筑工程,经济纠纷,征地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