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07 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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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7 11:04
对于个人名下的财产可以通过遗赠形式赠送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受赠方在知道遗赠以后的60天内,必须要做出是否接受的意思表示。
一、遗产可以通过遗嘱赠予外人吗?
可以,把遗产赠予继承人之外的其他人的,属于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赠和遗嘱的区别有哪些?
(1)两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受领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之内的人。
(2)两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而遗嘱继承人不但享有接受遗产的权利,同时还须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3)权利的接收、行使的方式不同。遗赠受领人应当在知道遗赠的内容后的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受领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处理以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
(4)获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赠受领人不直接参与遗产分割,只能从遗嘱执行人或法定继承人处获得遗产;而遗嘱继承人要直接参与遗产分配。
(5)最后,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候补继承人,而在遗赠中则不能指定候补的遗赠人。
怎么分配本人名下的财产跟其他人都没有任何的关系的,不过,如果决定把所有的财产都赠送给外人的话,一定要确保法定继承人都是有独立生活的能力的,比如自己的孩子还是未成年,这种情况下把遗产都捐出去的行为就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