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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07 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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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5 00:2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根据被告的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的,或者是合同的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最先立案的法院具有案件的管辖权。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第一、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可在合同订立时约定发生争议时由人民法院管辖或由某一仲裁委员会处理,合同当事人如果选择诉讼作为解决争议方式,还可以进一步约定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的规定。

第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实际履行而发生纠纷时,法院管辖有特殊规定,合同当事人应予遵守。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建筑施工领域实行严格的资质准入制度,《建筑法》规定了施工企业实行资质强制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就是生命,施工企业的施工能力是保证质量的前提,对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与审察,是施工建设的基础,无资质和超越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合同属无效合同。但是,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不能作为无效合同处理。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通常说的“挂靠”;由于国家基础建设的大规模上马,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投融资渠道不畅,建设工程高利润回报加之管理存在很多不足,“挂靠”这一特殊形式就随着建筑业空前繁荣的市场应时而生。不具有法定资质的民营企业和实际投资人借用具有相应资质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情况普遍存在,曾有意见认为将此种情况不应认定为无效,主要理由就是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和不利于推动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司法解释最终否定了这种意见。将此情形作无效规定,维护了法律的价值,规范了建筑业市场,使建设工程质量有了保障基础,也推动了建筑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当然,司法解释没有对哪种情形属“借用资质”予以明确,将此认定交给了法官。实务中一般有这么几个标准:第一,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的;第二,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第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均非承包人本单位人员。工程承包中存在三种情况之一或同时存在的,可以认定为挂靠,签订的施工合同属无效合同。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

4、违法分包

施工总包单位进行项目分包很常见,但违反规定的分包也可导致分包合同无效。如何认定违法分包,其标准就是规定的几种情形:

1)总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属违法分包;

2)总包合同中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总包单位将部分工程交其它单位完成的;

3)总包单位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的;

4)分包单位进行再分包的。这几类均属违法分包。

5、转包

《民法典》、《建筑法》都明确规定禁止转包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不得转包工程,该条例规定了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需要注意,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劳务承包人与总包方、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不能以转包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合同无效。

建设施工合同的无效的情形包括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违法分包,转包等不同的情形都是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根据被告的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的,或者是合同的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最先立案的法院具有案件的管辖权。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第一、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可在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辖法院是哪里?

(一)地域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应当由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2、建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规定是怎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应当按照一般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施工行为地法院均有管辖权。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也应由被告住所地或施工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应当按照一般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施工行为地法院均有管辖权。因建设工程施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律师补充: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劳务分包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建设工程设计...

建设工程合同管辖地如何确定?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辖地怎么确定 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

安装施工合同纠纷的法律管辖权如何确定

一般来说,如果是因为安装施工合同产生纠纷的话其管辖权的确定多数是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所管辖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这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话是适用特殊地域管辖的。 一、安装施工合同纠纷的法律管辖权如何确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

道路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自然应当由案涉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

工程分包合同诉讼管辖地怎么确定?

选择好管辖法院是诉讼的第一步。 一、工程分包合同诉讼管辖地怎么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由此可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管辖的依据的内在法理为不动产所在地的地域专属管辖,虽其暗合了合同管辖中的合同履行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万光明律师补充:当事人通过仲裁条款约定管辖法院,还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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