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07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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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09:58
近日,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出台了《贵阳市出租汽车疫情防控措施》(以下简称《防控措施》)。
《防控措施》要求,站点管理人员、驾驶员提醒乘客乘坐出租车时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乘客,不得乘坐出租车。车辆营运过程中保持通风。禁止乘客携带野生动物、宠物及活禽乘坐出租车。
该措施还要求,出租车消毒每日不少于1次,企业要召回车辆进行消毒并作好台账记录,消毒工作人员应作好自身防护。出租车消毒完毕后,工作人员应在车厢内醒目位置张贴“车辆已消毒”标贴。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要组织企业工作人员到窗口站点对进站车辆进行逐车消毒,并作好工作台账记录。具备条件之下,提倡从业人员在车厢内配备消毒液和喷壶,根据工作情况加强运营车辆消毒防护。车内消毒位置包括但不限于仪表盘、方向盘、排挡位置、前后座椅、车门及车顶扶手等关键位置,采用含有效氯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有效的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各位置擦拭频率不少于3次;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并定期洗涤、消毒处理。当车辆上出现人员呕吐时,应立即采用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后,再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加强车辆通风换气。可采取开窗低速行驶,也可在停驶期间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同时要求,机场、火车站、高铁站、客运站等出租汽车窗口站点以及相关区域工作点位,所属执法大队应配合和监督企业落实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消毒工作,每日不少于1次;加强窗口站点乘客和从业驾驶员体温检测,以及返回公司员工、从业驾驶员体温检测等,若体温超过37.2℃,不得乘车、不得从事运营工作、不得进入,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当驾驶员在营运时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人员时,将车辆就近停放在安全位置,立即拨打“120”电话,由“120”通知属地防疫部门启动隔离措施等。如遇疑似或确诊病例人员呕吐时,车辆应交由专业人员作防污消毒处理,驾驶员按照要求进行隔离等。
驾驶员营运时须佩戴医用口罩,避免用手碰眼睛、鼻子和嘴,不随意触摸其他物品和部位。保持良好的呼吸道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咳嗽或打喷嚏后洗手,加强手部卫生措施,保持手部的清洁。与乘客之间尽量保持一定的距离。密切关注驾驶员及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疑似情况,要求及时就医,并做好情况跟踪,一旦确诊,立即按规定程序上报。对于编造、散布谣言,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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