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07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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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3 21:33
拘留一般分为三种,分别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民事拘留。其中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网友咨询:
微信群内公然骂人可以拘留吗?
广东卓建(龙岗)律师事务所吴俊杰律师解答:
微信群内公然骂人,不一定可以拘留。是否拘留,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1、群内公然骂人,属于违法行为,可以依法予以治安拘留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然侮辱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辱骂纠纷,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2、群内公然骂人,情节严重的,涉嫌侮辱罪,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拘留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广东卓建(龙岗)律师事务所吴俊杰律师解析:
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
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如果遭遇他人的公然侮辱,情节严重,自认为对方已涉嫌侵权或犯罪,应第一时间保留相关证据。
如果认为行为人已涉嫌侮辱罪,可通过自诉方式救济,到侵害行为发生地所在法院提起自诉,在自诉案件中,一般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一是证明自诉人是受被告人犯罪行为侵害,有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二是证明被告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情节严重,或已达到法定的严重后果。三是自诉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的规定起诉的,应提交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吴俊杰律师简介
吴俊杰律师,2019年加入广东(卓建)龙岗律师事务所企行团队,系律所主任团队二代核心成员,团队主办律师。曾任职深圳基层党委委员,有丰富的基层服务和调解经验。擅长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纠纷。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3 21:32
拘留一般分为三种,分别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民事拘留。其中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网友咨询:
微信群内公然骂人可以拘留吗?
广东卓建(龙岗)律师事务所吴俊杰律师解答:
微信群内公然骂人,不一定可以拘留。是否拘留,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1、群内公然骂人,属于违法行为,可以依法予以治安拘留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然侮辱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辱骂纠纷,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2、群内公然骂人,情节严重的,涉嫌侮辱罪,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拘留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广东卓建(龙岗)律师事务所吴俊杰律师解析:
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
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如果遭遇他人的公然侮辱,情节严重,自认为对方已涉嫌侵权或犯罪,应第一时间保留相关证据。
如果认为行为人已涉嫌侮辱罪,可通过自诉方式救济,到侵害行为发生地所在法院提起自诉,在自诉案件中,一般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一是证明自诉人是受被告人犯罪行为侵害,有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二是证明被告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情节严重,或已达到法定的严重后果。三是自诉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的规定起诉的,应提交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吴俊杰律师简介
吴俊杰律师,2019年加入广东(卓建)龙岗律师事务所企行团队,系律所主任团队二代核心成员,团队主办律师。曾任职深圳基层党委委员,有丰富的基层服务和调解经验。擅长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