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07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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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6 08:25
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已经可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就可以不需要再有监护人,因为这种情况下就视为当事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监护人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监护关系会终止的。一、已满16岁能否没有监护人?
已满16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没有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三、监护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监护权具有以下特征:
1、被监护人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监护人的职责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
四、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受到不法人身侵害。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以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或精神病人的康复及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否则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4)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对未成年人应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的培养,约束被监护人的行为,防止其实施不法行为。
(5)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监护人作为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依法为被监护人取得民事权利,设定并履行民事义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监护人可进行与其智力和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也应征得监护人同意或由监护人代为进行。
(6)代理监护人进行诉讼。当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有争议时,由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活动,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在法律层面中,被监护的对象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已经取得了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实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就不再具有法定的监护职责,事实上,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也是截止孩子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