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07 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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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7 06: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即便犯罪者获得了受害人的书面谅解书,倘若其所实施的是强制猥亵、侮辱这种性质极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并且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的程度,例如有组织地实施此类犯罪,或是公然在公众场合为之,又或者存在其他极度恶劣的情节,那么行为人仍旧有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样严厉的刑事制裁。虽然受害人的谅解书能起到一定的量刑作用,使法院对于被告人予以从轻或减轻惩罚来考量,然而并不能由此推断被告人便能够彻底逃脱法律的惩处。因此,即便是得到了受害人谅解的猥亵犯罪分子,也仍有可能被法庭判定为有罪,并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