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07 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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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4 03:50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那么,诈骗罪被害人可以提出赔偿吗,被害人如何申请赔偿?
网友咨询:诈骗罪的受害人能否提起赔偿?
云南华恒律师事务所宋豪律师解答:
诈骗案件中,如果罪犯已经被定罪(即被判刑的),被害人可以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罪犯退还被骗款项。
在诈骗犯罪等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要求民事赔偿的的方式主要有二种:
1、如果刑事案件尚未判决的,则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
2、如果法院已经判决的,则被害人应该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宋豪律师解析:
根据有关法理以及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
3、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对这一条件的理解要注意两点:
(1)这里的犯罪行为是指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指控的犯罪行为,而不要求是人民法院以生效裁判确定构成犯罪的行为。
(2)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换言之,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应当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等,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便他们决定是否行使这一权利。如果他们放弃这一权利,应当许可,并记录在案。但是如果被告人的行为是给国家、集体财产造成损失的,受损害单位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免受损失。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曾经在政府机关从事法律工作,后辞去公职成为一名专职律师。执业以来独立办理多件刑事大案,今年有4件的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2件判处缓刑。民事案件主要擅长建设工程纠纷、买卖合同纠纷。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4 03:49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那么,诈骗罪被害人可以提出赔偿吗,被害人如何申请赔偿?
网友咨询:诈骗罪的受害人能否提起赔偿?
云南华恒律师事务所宋豪律师解答:
诈骗案件中,如果罪犯已经被定罪(即被判刑的),被害人可以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罪犯退还被骗款项。
在诈骗犯罪等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要求民事赔偿的的方式主要有二种:
1、如果刑事案件尚未判决的,则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
2、如果法院已经判决的,则被害人应该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宋豪律师解析:
根据有关法理以及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
3、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对这一条件的理解要注意两点:
(1)这里的犯罪行为是指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指控的犯罪行为,而不要求是人民法院以生效裁判确定构成犯罪的行为。
(2)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换言之,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应当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等,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便他们决定是否行使这一权利。如果他们放弃这一权利,应当许可,并记录在案。但是如果被告人的行为是给国家、集体财产造成损失的,受损害单位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免受损失。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曾经在政府机关从事法律工作,后辞去公职成为一名专职律师。执业以来独立办理多件刑事大案,今年有4件的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2件判处缓刑。民事案件主要擅长建设工程纠纷、买卖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