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07 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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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8 16:42
财政部近日发布了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编号为财建〔2012〕148号。这项举措的目的是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十二五"节能减排的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旨在推动夏热冬冷地区老旧住宅的节能改造工作。
该暂行办法旨在规范和指导财政资金的使用,确保补贴资金的有效分配和使用,以支持这些地区进行既有居住建筑的能效提升。通知要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河南省以及宁波市、厦门市的财政厅(局)需严格按照办法执行。
通知附件详细列出了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的管理规定,包括申请条件、审批流程、使用规定等,以便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据执行。此次通知的发布日期为2012年4月9日,标志着一项旨在改善居民居住环境、降低能耗的重大工程正式启动。
通过这个暂行办法,财政部期望能够推动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的绿色改造,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专项用于对夏热冬冷地区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进行补助。为加强资金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于2012年4月9日由财政部以财建〔2012〕148号印发。《办法》分总则、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及标准、补助资金申请与拨付、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4章16条,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8 16:42
财政部近日发布了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编号为财建〔2012〕148号。这项举措的目的是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十二五"节能减排的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旨在推动夏热冬冷地区老旧住宅的节能改造工作。
该暂行办法旨在规范和指导财政资金的使用,确保补贴资金的有效分配和使用,以支持这些地区进行既有居住建筑的能效提升。通知要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河南省以及宁波市、厦门市的财政厅(局)需严格按照办法执行。
通知附件详细列出了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的管理规定,包括申请条件、审批流程、使用规定等,以便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据执行。此次通知的发布日期为2012年4月9日,标志着一项旨在改善居民居住环境、降低能耗的重大工程正式启动。
通过这个暂行办法,财政部期望能够推动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的绿色改造,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专项用于对夏热冬冷地区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进行补助。为加强资金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于2012年4月9日由财政部以财建〔2012〕148号印发。《办法》分总则、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及标准、补助资金申请与拨付、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4章16条,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