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07 02:55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1 18:12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网友咨询:
公司股东去世后,名下的股权该谁继承?
四川国晴律师事务所王俊翔律师解答: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可以发生股权继承的股东仅指自然人股东。
2、能够继承股东资格的继承人仅指股东的合法继承人,不包括其他遗赠人等。若没有遗嘱,由父母、子女、配偶等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
3、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而不是“应当”。
4、体现全体股东共同意志的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股东的合法继承人不能继承股东资格,且公司章程的规定优先于《公司法》规定适用。也就是说,若公司章程约定股权继承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那么继承人就不是当然地取得股东资格,还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当然,公司章程也可以约定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只能继承财产性权益,而不能继承股东资格。
四川国晴律师事务所王俊翔律师解析:
公司章程只能合理限制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但不得违反《民法典》继承编的基本原则,剥夺继承人获得与股权价值相适应的财产对价的权利。如规定继承人只能继承该部分股权的财产权,而不能直接成为公司股东,如果想要成为公司股东,则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者是虽然继承了股东资格,享有股东的其他权利,但是对其表决权作出一定限制。章程中关于股权继承的规定,应是各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制定或者修改形成的。如果是在股东死亡后继承事实发生时,再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禁止继承人继承的决议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王俊翔律师简介
王俊翔律师系四川国晴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中共党员,有十三年基层政府、公安工作经历,曾担任公安法制部门领导。
擅长领域:刑事案件辩护、职务犯罪辩护、民商案件诉讼、公司法律顾问,尽职调查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