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一方不到场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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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7 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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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5 04:50
提起离婚诉讼最为常见的原因是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所以在实践中法院对诉讼离婚立案后,法院通知被告出庭后,被告通常是不会出庭的,那么诉讼离婚对方不到场怎么办?
网友咨询:
诉讼离婚一方不到场该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的,法院会做出缺席判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第一次开庭,对方经过合理传唤不到庭参加诉讼,那么法官可能会先休庭然后再择期开庭,也有可能会缺席判决不准予离婚。如果被告当事人一方确实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庭,可以委托律师出席,向法庭提交书面意见。
律师补充:
非当事人本人自愿结婚: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这一条主要是针对男方或女方在结婚时并不是自愿结婚的,这种情况来说的,在这一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下又可以分出3种不同的情况。
(1)包办、买卖婚姻,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然生活多年但婚后确实没有建立夫妻感情。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能建立夫妻感情,确实难以共同生活的。
(3)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
【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