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07 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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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22:34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交警部门首先进行现场处置,然后按一系列程序处理交通事故。那么交通事故出现伤亡交警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出现伤亡交警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如何处理?
山东闻法律师事务所王佳炜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出现伤亡交警处理的流程如下:
1、划定警戒区域;
2、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受伤的人员进行救治;
3、指挥相应的车辆停在指定的位置,以便对伤员进行救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
4、查找事故的当事人、证人等的人员,并且对交通肇事的嫌疑人进行控制;
5、对事故的现场进行勘察,确定交通事故的成因、事故的责任、收集事故的相关证据等。
山东闻法律师事务所王佳炜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处理不合理应该:
1、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2、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
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对其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庭说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如果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王佳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从事律师职业十余年,拥有深厚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曾成功代理上百起民事和刑事案件,取得当事人广泛好评!本人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愿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