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对意外死亡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07 03:54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8 00:15
首先,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属于社保的报销范畴,对于自费药、进口药社保是不报销的,需要自费。
而意外引起的医疗费用除工伤以外均不属于社保报销范围;因自己不小心导致的摔伤、烫伤等应由本人自理。
因第三人责任导致的意外事故比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被歹徒袭击等应由第三人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因此不属于社保赔付范围,如果该事故同时构成工伤的,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认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向第三人追偿。
其次,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社保都是没有身故赔偿的。社保只是对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社保规定的报销范围内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销。
一个人如果因突发疾病或严重意外事故直接导致身故,其间并没有发生医疗费用,一般是得不到社保补偿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