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房产遗嘱范本应该怎样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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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7 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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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6 12:23
老人的房产遗嘱按照自身的身份信息、房屋信息、继承人员信息、继承范围进行书写。书写时设立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楚的表达自己的意愿,分配遗产中的房产和财产。确保自己的遗产合法权益。 遗 嘱
遗嘱人: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
我立此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b(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某某b的财产,仅限某某b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本遗嘱委托某某c(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编号)执行。
本遗嘱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某某保存,一份由某某市公证处保存。
(二)、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a(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某某a的财产,仅限某某a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自书立遗嘱人: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本自书遗嘱只能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分别是公证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其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如果一个人所立的遗嘱有数份,其中有一份为公证遗嘱,就应按照公证遗嘱来执行遗产的继承。没有公证遗嘱,所立数份遗嘱中内容又相抵触的,以时间在最后的遗嘱为准。
在继承时,除了公证遗嘱外,都应设立遗嘱的见证人,见证人不应与遗产的分配有直接或者间接关系。见证遗嘱的设立和分配,确保遗产的分配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办理。违反遗嘱内容的不可以办理遗嘱的继承办理。